2010物业管理师报名
广东省人事考试局
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
粤人考〔2010〕47号
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人事、人力资源)局考试机构,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),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: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0〕49号)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《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0〕36号),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于10月23-24日首次开考,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办法报名分两个步骤:网上报名、交费确认。
(一)网上报名全省网上报名时间:
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。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,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不符合报考要求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(二)交费及报名确认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、时间、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人事、人力资源)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,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人事、人力资源)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。省直报名点定于
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,完成报名手续。地点: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(花园酒店东侧),电话:020-83754261。
请各市务必于
二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考 试 时 间 科 目
上午9:00—11: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
下午2:00—4:30 物业经营管理
上午9:00—11: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
下午2:00—5:00 物业管理实务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按照《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95号)的规定,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,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(报考级别为“4.考全科”)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(报考级别为“2.免2科”)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。
(二)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,其中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和《物业经营管理》科目为客观题,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。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和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,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。监考人员在考前应提示考生注意:1.答题前认真阅读作答须知(答题卡首页);2.主、客观题用笔不同,防止用错;3.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,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。
(三)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。
四、其他
(一)考场设置主考场设在广州,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。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。
(二)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-20天内自行登录“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”(www.gdkszx.com.cn)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。
(三)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。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,可选择“证书速递”服务(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),由考生本人签收,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。
(四)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〔2009〕121号规定,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。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,各市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财政专户。届时,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“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”。
(五)考试用书征订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,考生可在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”网站(www.gdzczx.com)查询有关事项。
(六)参加了2006年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(我省共有7人,名单见附件5),如需报考的,可选择报考级别“3.免1科”或“1.免3科”,并请备齐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交费确认现场进行报名。只有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试。
附件:
1.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
2.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
3.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
4.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(略)
5.2006年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合格人员名单(略)
二○一○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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